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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8-07-02    人已阅读
导读:2009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律师林志漂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08年统计数据,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961.45/年; 二、

2009年度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律师林志漂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08年统计数据,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961.45/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501.12/年;

三、丧葬费11141.5元/年;

四、农民人均可纯收入为6196.07元/年;

五、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61.94元/年;

六、职工平均工资:22283元/年

2009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这就意味着2009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所提高,因为赔偿标准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

同时根据统计快报显示:2008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6460元,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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