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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的计算、赔偿数额与时俱进

大律师网 2018-07-14    人已阅读
导读:法释〔2003〕20号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第二十八条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

法释〔2003〕20号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第二十八条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网友提问:动态的计算、赔偿数额与时俱进

律师解答:法释〔2003〕20号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第二十八条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相关法律常识:法释〔2003〕20号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指标计算赔付额,使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动态化,赔偿数额的确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呈密切正相关联系。将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动态的统计指标挂钩,不仅使损害赔偿额在静态上显得实事求是、更为合理,而且这种密切的正相关联系从动态上保障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公正合理性和本司法解释的未来可适用性。

在一个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社会里,法律和司法解释注意到经济的动态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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