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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如何申请减免税

大律师网 2018-07-19    人已阅读
导读:1、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4)24号),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
1、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4)24号),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

  1、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4)24号),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详见《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4)24号)。有关减免的基本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书面申请报告

  (4)《地方税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三份,一税(费)一表

  (5)部分业务还须提供申请减免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复印件

  (6)如属第二年减免的,须同时报送上一年度的减免批准文件复印件

  (7)具体征收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他相关手续请直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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