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知识】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所谓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的一种代理形式。
关于代理权限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