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关系到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工伤认定在工伤保险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法律咨询: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反悔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损害赔偿推荐律师:郑宝华律师
郑宝华律师,著名青年律师,男,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执业于昆山三大律所之一的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郑宝华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郑宝华律师曾在昆山外资企业工作多年,担任过人事主管、工会主席、体系工程师职位。熟练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工伤纠纷操作细节和要点,处理和化解大量的劳动工伤纠纷。长期潜心钻研劳动工伤理论,透彻剖析劳动工伤政策法规,成功代理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百件,包括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担任数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宝华律师具有扎实丰富的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验,案件代理认真负责,过程和结果每每超越当事人的期望、深受当事人的好评。理论功底扎实,执业技能深厚,庭审经验丰富,精力旺盛,斗志强烈,崇尚法律,追求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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