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的优劣势

大律师网 2018-08-17    人已阅读
导读: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而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则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  但是公开上市也有它自身的缺点,首

  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而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则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

  但是公开上市也有它自身的缺点,首先推动风险企业的公开上市所需时间周期相对比较长;其次限制出售的条款,即只有在公开招股后的一定时期过后才能自由出售其所拥有的股份,大大限制了资本的流动性;此外风险企业实现公开上市,要受自身发展情况和资本市场行情的影响,还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所需要的达到的标准和过程也比较繁琐。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