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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向承运人报告的情况

大律师网 2018-08-22    人已阅读
导读:【运输合同知识】托运人向承运人报告的情况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托运人应报告以下必要情况: 1、收货人的名

【运输合同知识】托运人向承运人报告的情况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托运人应报告以下必要情况:

1、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依据托运人所作指示而定的收货人,承运人在到达目的地后及时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

2、收货地点,也是运输合同的目的地,运输行为的终止地。

3、货物的性质,是否为危险物品,易碎物品,贵重物品等,以便承运人更好地组织运送。

4、重量与数量,申报这些以便承运人在托运人交付托运物时作核对之用,而且承运人可据此以及货物性质、收货地等决定运费数额。

5、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这些主要依据运输的具体情况以及承运人请求而定,比如运送开始及运送物交付时间、运送方法、运送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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