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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回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大律师网 2018-10-11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撤回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建建发〔2011〕233号   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2011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中结果为不合格,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相应

关于撤回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建建发〔2011〕233号

  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2011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中结果为不合格,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条件。浙江亿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千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因企业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而无法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标准,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条件。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撤回宁波联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亿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千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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