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侵犯他人健康权利的伤害结果的诊断定性,和伤害行为轻重程度定量鉴定较为复杂和困难,特别是精神伤害问题,也是当前法学界、司法、精神病学界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法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表现
律师回答:
①伤残者健康相关生命质量下降,在生理、功能、心理、社会和精神五个方面丧失或部分丧失对生活的享受,包括受害人现实生活环境和未来生活幸福。②伤残者相对寿命缩短。是指人体主要生命器官残缺或功能障碍,以及严重伤残者,其寿命相对同龄正常群体缩短,其未来生命权间接受到侵害。③受害人亲属丧亲之痛。因受害人死亡而致其亲人精神痛苦。④受害人遭受持续性疼痛和折磨,该疼痛和折磨事实上可以解除。如手术致手术用器械遗留体内一年以上。⑤受害人因非颅脑损伤而出现的永久性精神障碍。 颅脑损伤所致器质性精神障碍。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