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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的阶段性职责

大律师网 2018-10-20    人已阅读
导读: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的阶段性职责 按照建立工程项目的恳求和目的,别离工程项目的理论情况,可以将业主方对普通建立工程项目的管理分三个阶段来施行: 2、1第一阶段:代表或辅佐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也就是开工前的管理

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的阶段性职责

按照建立工程项目的恳求和目的,别离工程项目的理论情况,可以将业主方对普通建立工程项目的管理分三个阶段来施行:

2、1第一阶段:代表或辅佐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也就是开工前的管理, 肯定工程项目应到达的质量目的及程度。

2、2第二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恳求,经过施工构成工程实体。其中,项目中期管理即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平安控制及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及其他单位的管理等。

2、3第三阶段: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停止试车运转、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的能否契合设计阶段的质量恳求。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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