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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2009年交

大律师网 2018-11-02    人已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四川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川高法民一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9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四川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川高法民一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9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47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694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47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1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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