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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鉴定书

大律师网 2018-11-21    人已阅读
导读:【人身伤害】人身损害鉴定书 鉴 定 书 北司鉴医字第0428号 委托鉴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委托日期: 二0 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案件名称: 原告康xx与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人身损害 赔偿纠纷案 送鉴

【人身伤害】人身损害鉴定书

鉴 定 书

北司鉴医字第0428号

委托鉴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委托日期:

二0 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案件名称:

原告康xx与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人身损害

赔偿纠纷案

送鉴资料: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鉴定委托函及附件壹份,共壹页;

2、民事起诉状复印件壹份,共贰页;

3、康xx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

医疗技术鉴定问题的陈述壹份,共壹页;

4、关于患者谢x的诊疗过程及相关问题的解释;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病历复印件壹份,共

陆页;

6、心电图复印件肆张;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血常规化验单复印件壹

份,共壹页;

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临床化学检验申请单及生化检验报告单壹份,共贰页;

9、心电监护记录复印件壹份,共贰

拾页。

委托鉴定要求: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若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与谢x死亡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鉴定日期:

二o 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被鉴定人一般情况:

根据送鉴资料记载,被鉴定人姓名:谢x,性别:男,32岁,

2005午10月9日死亡。

案情概要:

2005年1 0月9日05:05,被鉴定入谢x由120急救车送致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急诊,接诊医生简单询问病史、

查体,给予血常规检查、生化金项+MB+AMP,给予5%GLS500Ml。

醒脑静30ML,、1 5%KCLl 0ML,/IVGTT,7AM被鉴定人突发意识丧失,

呼吸浅慢,接除颤器示室颤,后经抢救无效于9:50AM死亡。因

7:20AM生化回报血钾1.5mmOl/L,故死

亡原因考虑为低血钾引发室颤所致。

病历摘要: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病历

急诊中心首诊病历……挂号时间:2005—10一9—05:05……体

温36℃……体态:推车……血生化一栏空白……心电图:s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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