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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故意伤害后为索赔要作哪些准备?

大律师网 2018-12-28    人已阅读
导读:发生故意伤害后为索赔要作哪些准备 1.尽早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为以后索赔作好准备。 2.被打伤等故意伤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伤势鉴定以确定是否造成轻伤、重伤后果;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受伤过

发生故意伤害后为索赔要作哪些准备

1.尽早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为以后索赔作好准备。

2.被打伤等故意伤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伤势鉴定以确定是否造成轻伤、重伤后果;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受伤过程作证。

3.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保存好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要求护理者开具护理费发票或手写收条,保存好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4.出院时,要求医院开具后续医疗费证明,开具休息的诊断证明或在住院病历上明确写明休息时间,开具住院期间及出院后需要护理的证明或在住院病历上写明前述内容,开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诊断证明或在住院病历上写明需加强营养,向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要求复印住院病历并加盖公章,带走并保存好所有的X光、CT等片子。

5.出院后休养期间,应在前一个病休误工期满前及时去医院复诊并要求继续开具休息的诊断证明。

6.出院后,取得受伤者在杭州办理过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家庭户口本或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出具家庭户籍证明;

7.出院后,取得受伤者签订过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向单位要求出具工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向单位要求出具因受伤误工扣发工资收入等证明。

8.住院治疗期间或出院后休养期间,如受伤较重或者不能恢复到受伤前而留下后遗症,注意在伤害发生后3-6个月左右及时考虑申请伤残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

9.如公安机关调解案件,最好在调解前及时咨询并委托律师,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锦伟

所在地区:浙江-杭州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手机:13336038582

电子邮件:zjwhzcn@tom.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503

律师简介: 张锦伟律师,男,1977年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2009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2003年7月开始执业,现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长办理出租车及公交车上受伤、旅游者受伤等消费伤害和消费者维权、交通事故、雇工工伤、故意伤害、意外伤害等赔偿纠纷方面的案件,办案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技巧,为许多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同时,在医疗损害赔偿、离婚、分家析产、农村土地补偿款、债权人代位权、房屋买卖、企业借贷、民间借贷、拖欠货款、房屋及工程机械租金、拖欠加工费、拖欠建设工程款、典当、财产保险赔偿、专利申请权权属、拖欠工资、公司解散、公司破产等纠纷方面均有案件涉足,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办理过较多的故意伤害、盗窃、赌博、敲诈勒索、抢劫、职务侵占、伪造居民身份证等刑事案件,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为他们依法争取到缓刑、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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