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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颁发《认真抓好“中国工程

大律师网 2019-01-15    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关于颁发《认真抓好“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建函〔200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促进

【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关于颁发《认真抓好“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建函〔200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促进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建筑市场秩序,建设部组建的“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已于8月3日开通,开始试运行。

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四川、甘肃、云南、湖北、吉林和沈阳、武汉、厦门、郑州、青岛、威海等省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已实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的联网或已按要求实现了有关数据的上传。其他一些省市也在抓紧进行联网工作。但是,还有部分省市对于工程信息网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按照要求上传招标公告等信息,或是上传的信息不及时,影响了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行。为了使“中国工程信息网”尽快地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联网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层层建立责任制,狠抓工作的落实。

“中国工程信息网”是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措施,也是为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联网工作,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要做好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所辖各市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尽快实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的联网,并请于9月10日前将联网的计划安排和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人员情况报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联网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传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工程信息的公开,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建筑市场的重要前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制订严格的信息上传制度,保证上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特别是依法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应该在当地予以发布的同日上传。

各地负责上传的信息详见附件一,联网的方式和步骤见附件二。

三、各地建立地方网站应当从实际出发, 量力而行,不要搞盲目建设或重复建设。

附件:

一、首批上网省市名单

二、各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联网的方式和步骤

三、首批上网省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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