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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大律师网 2019-02-10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5]6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东及结构的申请报告》(沪久联证券(办)字[2004]第0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5]6号

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东及结构的申请报告》(沪久联证券(办)字[2004]第0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方案。同意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分别受让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6000万股股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000万股股权、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上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上海新物业建设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和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股权变更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出资14000万元,持有你公司70%的股权;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有你公司30%的股权。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二、你公司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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