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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3-01    人已阅读
导读:江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月平均工资:1299.17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795.92元 3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585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553.80元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26
江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月平均工资:1299.17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795.92元

3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585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553.80元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2688.84元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 “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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