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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管理效率,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税申报表》和附件5《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报表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略
1.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税申报表
2.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
3.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
4.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收入情况分析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