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免赔是指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损失中,有一部分损失,要由保险人自己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不予赔偿的这部分损失,规定为一定金额的,称为免赔额,规定为负责赔偿损失的一定比例的,称为免赔率。
许多人认为,“买了机动车辆保险,发生事故,只要是属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范围,不管损失大小,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或免赔率呢”这样规定是不是公平
机动车辆保险规定免赔额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规定免赔额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为投保人减少频繁的索赔。保险的目的,是转移自己难以承担的损失,保持生活的稳定。而在机动车保险的事故中,许多经常发生的小事故损失不大,车主有能力自己承担。而如果每次小事故,都要向保险公司索赔,会使车主增加许多麻烦,费时费力。有了免赔额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少收一些保险费,小的事故损失由车主自己负担,省去了频繁索赔的麻烦,还节省了保险费,也不会影响自己的经济生活。
车险的免赔额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单独约定。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免赔额越大,交纳的保险费就越少。
有些车主不愿意接受免赔额的规定,希望小事故损失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怎么办为了满足这部分投保人的需要,保险公司设计了不计免赔额条款。机动车保险如果附加投保不计免赔额保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时,会全额赔偿,不再实行免赔的规定。
第二方面的考虑是,实行免赔额,有些事故损失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被保险人会更加小心行车,促使被保险人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减少不该发生的事故。例如,事故责任免赔率,是根据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来确定的免赔率。责任比例越大,免赔率也越高。如商业车损险A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免赔额,是不能附加投保不计免赔额保险的。所以,买了保险以后,无论是从自身安全考虑,还是从经济角度考虑,安全驾驶还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