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撞人致死保险商只赔一半
的士司机购买了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如今车辆肇事,撞死行人,保险公司却只肯赔偿一半。经律师出面调解,的士司机终于拿到全额赔偿。
今年4月,宜昌的士司机王强回家途中,不幸将一位路边的行人撞伤致死。经交管部门认定,车
祸责任应由车辆和行人各负50%。王强在对死者承担了赔偿责任,支付了死亡赔偿金等12万元后,想起自己在去年曾在保险公司买过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
随后,王强找到保险公司,希望能拿到10万元的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者强制险的规定不适用于本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属商业保险条款,故保险公司只能按交通责任事故比例承担50%%的赔偿责任,并应扣除10%的免赔率,最终核定赔付4.5万元。
王强无法接受保险公司的赔法,他找到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胡涛律师,请求帮助。
了解案情后,胡律师认为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故本案保险公司赔偿时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不应划分责任,应按照责任限额即10万元来赔偿,超过的部分由王强自己承担。
随后,胡律师向保险公司发送了一份律师函,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了胡涛律师的建议,并决定对王先生按照10万元进行理赔。
今日14时至16时,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涛律师,将做客晨报律师连线,为市民解疑答惑。胡涛律师是名保险法律专家型律师,擅长处理保险、房地产、招投标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