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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大律师网 2019-06-21    人已阅读
导读:【运输合同】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货物的名称; 货物的性质; 货物的重量
【运输合同】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货物的名称;

货物的性质;

货物的重量;

货物的数量;

运输形式;

收货地点;

违约责任;

费用的承担;

包装要求;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货物的名称;

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承运日期;

运到期限;

运输费用;

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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