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工艺品店老板舒某考虑到钟乳石是易碎物品,在交纳托运费时还特意追加了相应的保价金。得知货物损坏后,舒某多次与托运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对方以“温某收货时并未告知石头损毁”为由推卸责任。舒某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拒绝向温某赔偿。了解情况后,龙虎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多次与温某沟通,温某被执法人员的真诚和敬业所感动,主动降低了赔偿要求。在工商机关的调解下,舒某同意向温某支付183元赔偿款。日前,温某收到了舒某汇出的赔偿款,这桩跨越千里、僵持两个月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