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我们法律对此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即婚前一方承租,婚后购买用于共同生活的房屋,即使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鼓起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