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明包括:
医疗费的证明。对于医疗费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等相关证据,对于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当提供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护理费的证明。对于护理费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医院同意护理以及护理人数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办理,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伤残评定的证明。伤残的,应当提供由有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的种类、定残的时间、定残的等级等证明。
残疾赔偿金的证明。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伤残评定证明,受 转载请注明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