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通知,宣布从今年5月1日起上调企业职工,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也将随之上调,将由770元/月提高到920元/月。
据悉,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五个档次,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珠海、、、市执行第二类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相比以前的标准770元增幅达到19.5%,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