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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10-24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江西统计信息网2009年公布的统计数据,2009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赔偿项目的标准为: 一、职工平均工资:21000元/年,即1750元/月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97元/年
根据江西统计信息网2009年公布的统计数据,2009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赔偿项目的标准为: 一、职工平均工资:21000元/年,即1750元/月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97元/年,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717.4元/年 五、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309.2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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