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温情讨薪”不如“重罪清欠”

大律师网 2020-02-20    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30余名农民工来到市邮政局门前,将一张张贺卡投进了邮筒。这些贺卡并不是寄给他们的亲人,而是寄给拖欠他们30余万元工资的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卡片内容都是先写上了“讨薪”的话,然后没忘写上“祝你快乐”等祝

日前,30余名农民工来到市邮政局门前,将一张张贺卡投进了邮筒。这些贺卡并不是寄给他们的亲人,而是寄给拖欠他们30余万元工资的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卡片内容都是先写上了“讨薪”的话,然后没忘写上“祝你快乐”等祝福语。

不妨看看每年的清欠状况,或是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清欠,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或是凭借记者报道和社会关注,凭借媒体效应和领导人的关注得到解决;或是被逼无奈,农民工爬上塔吊、楼顶,用极端方式达到维权目的。可就是在这种“四面楚歌”的社会重压下,仍然不能唤醒不良企业和不法老板的良心发现,他们在既得利益中和法律、政府、社会进行各种顽固的对抗,可见在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商业追逐中,有些人的善良本性和人文情怀已经凝固在了冰封状态。社会巨大压力还不能唤醒本真,弱势民工有气无力的“温情贺卡”能得到多少讨薪效果呢在厚颜无耻面前,彬彬有礼反倒成为了一种软弱无力,纵容了继续伪规则的不良动机。

“温情讨薪”不如“重罪清欠”。这让笔者想到了关于讨薪的做法。据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去年共审结违例欠薪个案1043起,被定罪785起,有两名公司董事及1名雇主因违例欠薪被判监禁,1名雇主被判罚款11.4万港元。在建筑业雇主违例欠薪方面,去年因欠薪当事人被定罪的传票共有261张,较2005年增加85%.正是这种司法“重罚”、检控和定罪等,构成了对违规者风雨不透的司法重罚网络,香港《雇佣条例》规定:“香港企业雇主如不按时履行支付工资及雇佣合同责任,完成年终到期需要支付的款项,最高罚则已提高至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三年的刑罚”。乖乖,欠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最高要监禁3年,有了这种司法监控和“法治高压线”,并且能得到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谁还敢轻易违规呢

“温情感化”不如提升处罚成本,加重刑罚代价。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认为,“在中国,对恶意欠薪者太温柔了,欠薪者可以不承担任何风险、堂而皇之地再接其他工程,照样发财”。全国总工会法规一处处长关彬枫也表示,“现在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症结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他认为,既然我们用民法、劳动法及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遏制这类丑恶的社会现象,就应该考虑用来调整。

虽然内地法制环境不同于香港,但欠薪违规情况却是小异的,正如专家所言,“建议修订《刑法》,设立‘拖欠劳动报酬罪’并制定相应司法解释,以制约恶意欠薪者”,将当作违反《刑法》的恶劣情节,当作扰乱经济秩序的罪魁祸首,给予严肃司法处罚,就像香港一样,我想上述“温情讨薪”也就根本不会发生。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推荐法律资讯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