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关于离婚判决生效的问题,其实可以分为调解结案生效的方式和一审判决生效或二审判决生效。那么这三种方式各自生效时间有所不同。以下我将逐个进行讲解。
第一种,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事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正式立案。若调解成功,则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或签收调解书时进行生效。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也是同样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当然在离婚的诉讼过程中,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法院依然可以进行调解结案。
第二种,一审判决的生效,一般人民法院将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若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的,则该一审判决在15日上诉期届满以后生效。
第三种,二审离婚判决。若是一审判决后,一方或者双方均提出上诉的离婚案件,则二审离婚判决在该判决经全部送达后生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为其下发《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男女离婚的法律证明文件。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不需要换成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也不能将其换成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