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的话,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离婚:
1、夫妻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达成离婚的共识。
2、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具有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如:
第一种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强调是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种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种情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第四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两地分居。
第五种情形,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的强制离婚应该是通过诉讼程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如果有法定判离事由法院可直接依法判决离婚,即使没有也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