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医调委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2000元。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专家提问并检查患者、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接到报告后15日内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要完成以下工作
1、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2、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4、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5、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