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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流通领域

大律师网 2021-03-1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商委发[2007]153号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商委发[2007]153号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商委发[2007]153号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
  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工作,是了解和掌握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调查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专人,认真开展调查,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
  二、调查任务安排
  本次调查,商务部制定了4个调查表、2个调查问卷。
  1.总体情况调查表:由市商委食品处填报。
  2.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请万州区、涪陵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商委组织当地1-2个批发市场填报。
  3.城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请主城9区和6个中心城市商委在当地选择组织2―3个市场填报。
  4.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表:请主城9区和6个中心城市以外的区县商贸主管部门选择组织当地2-3个市场填报。
  5.城市消费者食品安全调查问卷:请主城9区和6个中心城市商委各完成20份。
  6.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调查问卷:请主城9区和6个中心城市以外的商贸主管部门各完成15份。
  三、完成时间
  请各区县商贸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后于2007年8月15日前邮寄我委食品处。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邮 编:400015
  联 系 人:市商委食品处 王家德 李正伟
  联系电话:63851785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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