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

大律师网 2021-06-05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07]2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07]2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07]2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郭子明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盖文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秀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周永生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郝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阿龙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俊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进国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额尔德尼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常军政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赵存才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阿斯林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马强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冯笠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刘廷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吴达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许宏智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刘培平内蒙古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张莉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李彦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陆圣时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罗黔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布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孙铁燕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
   二、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秀清兼任。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