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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孩子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吗?

大律师网 2022-11-16    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离婚之后去探视孩子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行使探视权是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的,这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法定的权利。监护人只是取得了监护权,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因此改变的,而且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拦对方和孩子见面。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离婚后探视孩子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吗?

  离婚之后去探视孩子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行使探视权是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的,这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法定的权利。监护人只是取得了监护权,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因此改变的,而且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拦对方和孩子见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探视孩子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吗?

离婚后探视孩子要孩子本人同意吗?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一般是不需要孩子本人同意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了,此时是需要孩子本人同意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而且如果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将依法暂停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什么情况会不让探视孩子?

  如果对方存在下列应当中止探视的情形,可以不让其探视孩子,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但当中止探视事由消失时还应当继续让对方探视孩子: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探视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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