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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赠与、继承的二手房出售时税费有何不同?

大律师网 2024-02-18    人已阅读
导读:赠与和继承两种方式取得的二手房在出售时涉及的税费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方面。

赠与、继承的二手房出售时税费有何不同?

1. 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受赠方在接受房产赠与时需按照3%-5%的比例缴纳契税。而在出售通过赠与方式获得的二手房时,若房产持有不满两年,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全额征收或差额征收,具体视房屋原值及增值情况而定),还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财产转让所得为基数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赠与房产的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评估并据此征税。

2. 继承:继承房产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同样需要缴纳契税,但依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对于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行为,目前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出售继承的二手房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与赠与类似,即持有不满两年的,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能面临20%的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4. 关于房地产交易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

如何理解及适用二手房买卖的“差额征税”原则?

“差额征税”原则在二手房买卖中主要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根据这一原则,卖房人在出售二手房时,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非基于房产的全额销售额,而是基于房产转让所得的差额部分。具体计算方法是:房产转让收入(即实际成交价)减去房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税。

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宗旨是对个人的所得进行课税,而非对个人财产本身的流转进行课税。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并未从此次交易中获得实质性的增值收益,或者增值部分已经通过扣除原值和相关税费得以体现,那么就不应当对其全部交易金额进行征税。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财产转让所得”属于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第六条则规定了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中第十四条明确:“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提到,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同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非上述情况的二手房交易,通常就要按照“差额征税”的原则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与和继承这两种方式获取的二手房在出售时的主要税费区别在于个人所得税环节,继承房产在继承阶段通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出售时的其他税费与赠与房产基本一致。对于房主而言,在考虑如何处理房产时,不仅要考量情感因素,也要充分了解相关的税费政策,以便做出最优决策。同时,具体的税费金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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