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规定,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支付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前提是在合同成立时利率需要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这个四倍之外的,法律不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超过这个利率的就属于是高利贷的范畴,法律不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利息等于贷款金额乘以利率。
等额本息计算公式:〔贷款本金乘以月利率乘以(1加月利率)还款月数的乘方〕除以〔(1加月利率)还款月数的乘方减1〕;
等额本金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等于(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加(本金减去已归还本金累计额)乘以每月利率。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