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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通知书为何无法阻违法养猪场

大律师网 2011-09-01    人已阅读
导读:两个部门,五份停工通知书,可就是阻挡不了一个多处违法的养猪场建设的步伐。近日,湖南省桃江县石牛江镇九家

 

两个部门,五份停工通知书,可就是阻挡不了一个多处违法的养猪场建设的步伐。近日,湖南省桃江县石牛江镇九家段村部分村民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当地一村民未办环评和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在村民聚居区修建占地多达6000多平方米、生猪存栏量至少2000多头的养猪场。蹊跷的是,虽然此事被举报到了多个政府部门,当地电视台对此予以了曝光,当地环保、国土也先后下发了五份停工通知书,但这个多处违法的养猪场却依然还在施工,且越建越大。


2001年颁布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修建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同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更是早已明确禁止侵占基本农田。那么,究竟为何桃江多个部门就是奈何不了一个违法养猪场呢?8月24日,记者来到石牛江镇九家塮村进行了采访。


记者看到,这个养猪场的最外面,是一大截砖石围墙,足有100多米长,两米多高。围墙外面,是一条在农田当中挖出的公路,堆满了石块和泥土。围墙里面,则是大片裸露出来的黄土,从西到东,面积足有一个半足球场大小,虽然土地看起来都很平整,但不少都是新鲜的泥土。围墙的正对面,是一个巨大的山体切面,可以清晰地看出山林被切割挖掘的痕迹。在围墙西侧的地面上,则摆放着大量砖石等建材,十来个工人正在搅拌水泥,裁断钢筋。看到记者拍照,才纷纷停下手中的活。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里养猪,关环保部门什么事?国家为什么要立一个环境影响评估法?如今农民养猪这么难,此法纯属多此一举。”谈到自己的遭遇,外出打工赚了钱回来创业的养猪场老板吴某很是委屈。吴某告诉记者,他已为此投了数十万元,被举报后,此前占用的基本农田已停工了,他已加以了复耕,如今还在施工的是自己换来的宅基地,他准备搞一个家庭养猪场。


“侵占基本农田已触犯刑法;养猪场建在生活区更是违反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如此简单清楚的违法事实,为何一直得不到查处?主管部门的执法是不是过于疲软和儿戏了?”当地一些村民纷纷认为,这个违法养猪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和当地一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着莫大的关联。


“我们不存在循私枉法、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情况,只是国土部门确实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一步一步来。”24日下午,桃江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的三位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其实在6月8日,石牛江镇国土资源所就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了吴某未经批准动土建设养猪场的行为。随后,桃江县国土局先后11次到违法用地现场停工、协调、查处,并分别于6月8日、6月13日、7月12日、7月21日4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违法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测,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记者了解到,桃江县环境保护局也曾因该养猪场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于7月28日下达了通知书,要求石牛江镇人民政府对吴某的养殖场建设予以停止。但养猪场的施工,却并没有真正停止过。


“其实我们真的已经尽力了,只是权力有限,不能硬来。今后我们一定会用足现有的法律制度,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有效保护国土资源。”桃江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养猪场每次都是在他们下发了通知书后的前几天有所停工,但几天后又开始施工。鉴于这种来回反复的情况,8月18日,桃江县国土局对吴某违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耕作。8月23日,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成吴某对占用耕地恢复耕作,并处于开垦费5元/平方米的罚款。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将联合农业部门对土地复耕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有关部门能在选址、办手续等环节上加以有效的指导和规范,或者在动土之初就加以有效地制止,这个养猪场又怎么还能建成今天这样?”采访中,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其实也很不愿意看到今天局面。因为大家以前都是很好的朋友,乡里乡亲的。如今这个养猪场虽然暂时部分停工了,但无论是养猪场的投资者,还是当地的生态环境,都已经遭受了现实的损失。尤其是要恢复那已经被破坏了的近3000平方米的山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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