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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大律师网 2021-01-25    人已阅读
导读:居民身份证作为我国的合法确认及证明身份证的法定证件,其作用涉及到各种方面,无论是出行亦或是办事都是需要用到身份证,逃犯会在逃亡过程购买身份证件来避开追查,故此,这里面涉及到“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律师网耐心今天给大家带来“居民身份证”的相关内容,那么,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居民身份证制度是为了便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证明自己身份,进行社会活动,便于及时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依法实行的一种社会管理制度。妨害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既会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正常管理活动,对于妨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应当予以必要的处罚。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印制,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是危害最为直接、严重的一种妨害身份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因此,《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伪造居民身份证”,是指无权制作居民身份证的人制作虚假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变造居民身份证”,是指用涂改、擦消、覆盖、拼接等方法,对居民身份证进行改制,改变姓名、年龄等登载事项的内容的行为。这两种行为从广义上来说都是制作假身份证的行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于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规定了两档处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非法牟利数量大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事其他犯罪活动的等等。

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通常说的“假居民身份证”,一般包括两类。一是“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就是无权制作居民身份证的人制作的虚假居民身份证,是彻底的假证;二是“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就是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非法更改,改变有关登记项目内容的身份证,因为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所以变造包括变更视读内容或者变更机读内容,也就是说更改居民身份证内部所载电子化信息内容的,也属于变造。由于改变了原来身份证的重要信息,也可以说是一种假证。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是非法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也是非法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就是说,假身份证当然不能做,也不能买卖和使用。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买卖、使用假身份证带来的违法所得的,要予以没收;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要予以收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原来的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作了补充,将买卖居民身份证增加规定为犯罪;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后还增加了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对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犯罪作了规定。这是考虑到居民身份证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制度,买卖居民身份证、使用虚假居民身份证等行为,严重违背社会诚信,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对于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是从事其他犯罪活动的,要依照《刑法》相关犯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会受到什么处罚?买卖、使用假居民身份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这是比较常见的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违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法》对这两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就是公民在需要用自己的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时候,不出示自己居民身份证,而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冒用他人的身份,来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目的,但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当然,有的人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可能去从事一些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比如去诈骗等,这就有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法律责任。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一般是未经本人同意,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冒充他人。但是也有的可能是本人同意或者知情甚至串通、指使,让其冒充自己。

  “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就是虽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本身是到公安机关申领的,是“真”证,但是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是使用了虚假的证明材料骗领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也是一种违反居民身份分证管理的违法行为。对此,《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在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领了居民身份证以后,再加以使用的,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前面这两种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前面已经提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只予以行政处罚。对此, 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中增加了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盗用身份证件的犯罪。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犯罪活动的,还要根据《刑法》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另外,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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