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4年股权能否设立担保物权?

大律师网 2024-04-23    人已阅读
导读:股权是可以设立担保物权的,通常这种担保形式被称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通过这种方式,出质人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向质权人提供债权实现的保障。

股权能否设立担保物权?

股权质押在法律体系中被明确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出质:……(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虽然该条款并未直接提及股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股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可以出质的权利。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破产中抵押权如何行使?

在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行使方式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规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优先受偿权: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即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抵押权人对其设立抵押的特定财产依然享有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2. 别除权的行使:抵押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行使别除权。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而直接就该特定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可向破产管理人主张行使别除权,由破产管理人协助或自行将抵押财产变卖、拍卖,以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抵押债权。

3. 债权申报与确认:尽管抵押权具有优先性,但在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仍需按照《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债权申报。破产管理人对抵押权人的债权性质、数额等进行审查后,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予以确认,并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明确其优先受偿顺序。

4. 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抵押权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法定顺序优先受偿。一般情况下,担保债权先于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优先债权以及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5. 破产重整与和解中的处理:如果破产企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抵押权的行使将受到相应程序的约束。在重整计划中,抵押权人可能需要接受对原债权的调整,如延期清偿、减少本金或利息等,但调整方案必须获得抵押权人同意且不损害其法定优先受偿权。在和解程序中,抵押权人亦有权参与和解协议的协商与表决。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物权部分)

-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破产中抵押权的行使主要体现在优先受偿权的确立、别除权的行使、债权申报与确认、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等方面,其权益保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担保物权解除需要哪些手续?

担保物权的解除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步骤和手续:

1. 还款清偿:担保物权的存在通常是基于债务未偿还。当债务人完全偿还了债务,或者根据合同约定满足了解除担保物权的条件,那么担保物权就可以解除。

2. 协议解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担保物权。这种情况下,协议应明确写明解除担保物权的决定,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转移等事项。

3. 登记解除: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解除担保物权也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公示并保障各方权益。

4. 法院判决: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解除担保物权,而债务人认为有理由解除,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解除担保物权的依据。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以实际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件情况为准,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法律规定了股权可以设立担保物权,即进行股权质押进行股权质押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其他股东、履行法定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等。同时,股权质押的效力、质权的实现等问题也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温馨提示】了解法律知识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它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答,请点击咨询按钮,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