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辽宁 鞍山的残疾人 等级为1级 低保户 现在每月领取125元残疾补贴 请问是合理的标准吗? 国家的标准最低是 300元 我该如何维权呢?
人
发表于 2021-06-29 10:32
向TA提问可进行伤残鉴定,然后到残疾人联合会办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发表于 2021-06-29 11:04
向TA提问是的。
1、补贴对象的条件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含本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补贴;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社会救助有关认定标准。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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