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期限为2014年5月1日-2015年5月1日,员工正式离职在2月15号左右,当时他也同意了,但没有签署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不过最近这个员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3月和4月的工资,请问这个请求合理吗?

北京-朝阳区 发表于:2015-06-0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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