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10-17
紧急避险与见义勇为有何不同?
紧急避险强调的是在面临直接且紧迫的危险情况下,个人出于保护更高法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的目的所作出的选择。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没有其他更佳选择,则不构成犯罪。
见义勇为则侧重于表彰那些在没有任何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主动帮助他人或者社会的行为。它不仅是道德上的鼓励对象,在某些情形下还可能获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认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二)...(三)见义勇为的除外。
动物攻击人时可否以自卫为由反击?
当动物对人进行攻击时,受害者可以出于自卫的目的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这主要是基于保护个人生命健康权的原则,允许个体在面对直接威胁到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合理行动以避免伤害。但同时需要注意是,这种自卫行为应当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即只能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且手段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虽然直接提到的是针对“不法侵害”,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动物攻击的情况,如果该攻击构成了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即时威胁,则可以参照此条文精神来处理。
紧急避险与见义勇为虽然都是值得肯定的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种行为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