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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有哪些?

不动产信托 2018-05-29    人已阅读
导读: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管理或增值的目的,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那么不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有哪些?

  1、委托人和信托公司接洽,并提交相应材料,就设立不动产信托事宜进行商谈。

  2、信托公司对委托人的资格及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进行评估。

  3、评估合格后,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设计开发相应的不动产信托产品。

  4、委托人、受托人与其他当事人(比如借款人、担保人、受益人等等)签订《信托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

  5、委托人交付信托财产,并与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办理信托财产的抵押、过户手续或信托登记手续。

  6、受托人严格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为信托目的的实现和受益人的权益,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7、信托结束时,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和收益向信托当事人进行分配。

延伸阅读:不动产信托的作用有哪些?

  1、免除了不动产业主因专业知识不足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不动产的管理和处理,需要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如识图用图的知识、土地面积量算知识、土地经济评价与土地定等估价等知识等。如委托人(即业主)本人亲自管理和处理,由于知识水平所限,极易蒙受损失。通过不动产信托方式,信托机构有专业人才,经验丰富,同时规模大、信誉卓著,办事方便可靠,就能免除上述风险,收到较好的效益。

  2、为改良不动产提供资金的方便。如业主对部分土地需要开发利用,在其土地上新盖或增建建筑物,但资金缺乏。此时,可将其原有土地或土地使用权,以抵押的方式,作为担保物,发行不动产债券。

  3、提供信用保证,实现不动产的销售。在不动产的销售过程中,如果买方资金不足或卖方对买方的信用不够了解,就会阻碍交易。如果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并从受托人处获得融资或信用担保,就能最终实现不动产的销售。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不动产信托的操作程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委托人交付信托财产,并与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办理信托财产的抵押、过户手续或信托登记手续。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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