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期限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主约定的。如果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如果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动产抵押担保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担保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要件
1、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债权人和抵押人都需具备法律上承认的签订合同的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不动产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抵押的不动产的种类、位置、面积、权属等信息。
二、抵押物要件
1、抵押的不动产必须是抵押人合法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且权属关系清晰明确,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抵押物必须属于法定允许抵押的财产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类别。
三、登记要件:不动产抵押合同虽然自成立时生效,但为了确保抵押权的对抗力和优先受偿权,必须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正式生效。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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