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发生意外雇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赔偿,雇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追偿。
雇主与雇员构成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日常管理),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无过错补偿原则。
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雇主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义务,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即使雇员存在操作失误,雇主仍需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自行赔付(未参保时)承担责任。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
2025年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实践中,法院在责任划分时重点审查雇主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提供安全环境、培训、防护设备),若未履行则推定存在过错。
公司聘用17岁未成年需要买社保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如17岁),法律允许其从事一般劳动,但用人单位需承担特殊保护义务。
社保缴纳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司聘用17岁未成年工时,若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则必须依法缴纳社保,与成年职工无异。
司法实践强化对未成年工的保护。
2025年人社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16-18周岁未成年工时,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四级劳动强度作业,并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未为17岁未成年工缴纳社保,除面临补缴、罚款(如欠缴数额1-3倍)外,还可能因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2025年雇佣关系中的责任划分与未成年工保护制度,体现了“安全优先”与“特殊关照”的立法导向。雇主需通过完善安全措施、参保工伤保险降低意外风险;用人单位聘用未成年工时,则需严格遵守年龄限制、用工类型与社保缴纳规定,避免因违法用工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