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哪方行车优先行驶?
十字路口行车优先行驶的规则主要依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车辆的行驶方向来判定。
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时,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绿灯亮起时,相应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右侧来车优先,即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需按照标志、标线的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十字路口发生事故怎么定责?
一方车辆在红灯时强行通行导致事故,该方通常承担全责。
两方过错导致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在十字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往往比较复杂。根据不同的交通情况和事故类型,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相关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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