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上,只要我们跟所在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按照国家的正规要求,用人单位就必须给我们每个月交纳一半的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的五险中其中就有一项是失业保险,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对医疗保险还有养老保险会比较熟悉,因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大家都会在生活中用到他们,但是很多人都不太会去关注失业保险,其实失业保险也是可以像医保一样领取的,当我们在失业后,由于现在社会工作竞争比较大,可能在离职一家公司后很多人都不能很快的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而在失业的这段期间,我们没有收入,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时我们就可以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基金了。
领取失业保险基金是需要瞒足相应的条件的,想要在失业时能够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的前提就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辞退要跟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并且在我们有工作的时候我们所在的单位和我们自己都严格按照规定交满了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去国家相关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如果在登记后两个月内不有找到新的工作,我们就可以向我们缴纳的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单位申请失业保险基金了。
当我们失业后,满足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的情况下,也并不是每个人的失业保险基金金额都是一样的,他是按照我们在还没有失业之前的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和我们个人累计所交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我们失业后申请所可以得到的补偿金额的,一般领取的标准有三个阶段,交纳满1年到5年的,累计按每增加一年可以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基金,比如我们缴纳了满2年,那我们就可以找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单位申领6个月的失业基金,如果我们缴纳满5年到十年的,那么超过5年的往后就是每增加一年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经济,并不是以此类推可以一直申请领取失业基金的,他的最高上限是18个月,如果我们在18个月内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的话,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单位将不会再对我们进行补贴。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般失业保险基金都是按照我们购买失业保险的工作当地的最低标准来发放的,也并不是在18个月内我们没有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单位就会一直对我们发放失业基金的,如果我们重新去学校念书的,或者去当兵移民等情况的,工作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单位就会终止对我们发放失业保险经济。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不少人认为失业金只能领一次,如果已经领取过了,那再次失业的时候就不能再领取。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简单来说只要失业劳动者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即使之前已经领取过了,这个也是不受影响的。不过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在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