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律师网月14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3日就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我国牧区包括内蒙古、四川、新疆、西藏、青海、甘肃、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宁夏、山西等13个省区的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土地面积近40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2%;草原面积37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62%。
这位负责人说,长期以来,受农畜产品绝对短缺时期优先发展生产的影响,强调草原的生产功能,忽视草原的生态功能,由此造成草原长期超载过牧和人畜草关系持续失衡,这是导致草原生态难以走出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
《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首先,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制定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依法推进基本草原划定,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动态监测和资源调查制度,在牧区半牧区县健全草原监理机构,强化草原监督管理。其次,有步骤地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启动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支持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草原畜牧业从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针对牧区特点,完善草原畜牧业生产补贴政策。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确权和承包工作。
再就是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继续给予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牧区特色优势产业。同时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饮水、交通、用能、通信条件。
为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并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在草原畜牧业发展方面,启动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支持肉牛(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在牧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面,支持有条件在牧区发展的清洁能源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优先布局建设并审批核准等八个方面。
《意见》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把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省级政府对牧区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要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承担对口援藏、援疆、援青工作的省(市)及中央企业,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中要重点向牧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