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1、员工可解约并索赔: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要补缴并罚滞纳金: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
3、员工出事单位全赔: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那么如果真的避免不了新公司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我们在维权的同时可以把社保这样处理:
可以咨询专门的人力资源公司帮个人暂时代缴社保,由该公司代交社保,一直交到新公司给自己交社保为止。虽然代缴的时间不长,但是可以有效的避免社保断缴过程中会带来的一系列困扰。
根据社保法规定,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三十日之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社保缴纳的,会负上以下责任:
行政责任:企业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