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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怎么解决?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大律师网 2021-03-09    人已阅读
导读:医患纠纷在我们社会中是屡见不鲜的事情,面对医患纠纷,怎么解决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医患纠纷怎么解决?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给大家来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有所帮助。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一)和解

  谈判技巧:

  1、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院方拿不出来,直接根据《执业医师法》13、14条,追究院方和医务人员的非法行医责任。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根据兜底条款《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院方会感到压力,有利于接下来的谈判。

  2、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对医院的失望,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

  3、如果主治医务人员与患者当面对质,患者和律师一定要据理力争,让医务人员心存畏惧,因为在医疗纠纷中,一般的医务人员在常规诊疗中基本上都有失误,所以当患方力争时,医务人员因理亏而词穷,此时我方可取得要求高赔偿数额的主动权。

  4、医务处负责谈判,一般是两伙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而且大多数情况,白脸的才是医务处有权限的人员,据理力争白脸,不要被黑脸扰乱思路。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调解

  1、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医患双方的纠纷,最后确定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则顺利解决,否则用其它方式解决。调解有一定的作用,但实务中调解作用还有待增强。

  2、行政投诉: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市的卫生局投诉医疗结构的违法或违规医疗行为,要求卫生局尽快解决纠纷。如果卫生局不积极解决此纠纷,还可以到省一级卫生厅投诉,并要求解决此次纠纷。

  (三)民事诉讼。

  主管机构:院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首先就是医院派人去与患者或者其家属协商,由于患者或者其家属的情绪可能会比较激动,因此医院一定要多站在患者的角度上为其考虑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安慰患者,如果能够协商成功达成和解,那么这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一次阑尾炎手术后,武昌夏女士的生命永远停在35岁。因姓名填错又错过尸检时机,家属向医院讨说法5年无结果。昨日获悉,经过医疗调解,医患之间终于答成和解,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

  女子阑尾炎手术去世 家人20多次讨说法未果

  2009年4月17日,家住武昌中北路的夏女士因腹痛到武昌一家医院就诊,诊断为阑尾炎后,做了阑尾切除手术。手术后一直腹痛,被诊断为肠梗阻病变,10天后手术探查诊断为小肠穿孔,不幸的是,当月28日去世。

  “阑尾炎又不是不治之症,35岁人就没了,还留下9岁的儿子。”悲痛欲绝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他们认为医院误诊并延误,向院方讨说法。院方当时建议先做尸检,明确死因后,才能划分责任。

  事发后,夏女士家人先后与院方进行了20多轮协商,医院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家属。但夏女士家人认为差距太大,没有同意,决定走诉讼程序。

  1、错过尸检最佳时机 医疗事故鉴定难

  那时,李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接手这桩案子。“这个案子真是历经艰难。”李律师刚感慨说。

  法律程序得靠证据说话。李律师却发现,夏女士入院姓名竟写的儿子名字,无法提交真实姓名的相关材料,维权的第一步难以迈出;而夏女士去世后一周内尸检是判断死因的最佳时间,当时也错过。

  之后一年,李律师陪着家属到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才解决了就医时因没有填写自己真实姓名造成的维权难。

  另一个难题,因错过了尸检时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夏女士丈夫韩先生后来坦承,自己没有意识到尸检重要性,又想到人不在了,还要又划一刀,心里难受,导致错过尸检的最佳时机。

  拖到2013年已4年,奔波于各相关部门不下50余次,仍无法立案,家属身心俱疲,而夏女士的遗体在医院太平间里已经放了4年。

  2、医调介入 多年纠纷终了结

  去年3月,卫生行政部门给家属韩先生发短信,告之可找武昌区医调委免费调解纠纷。心灰意冷的韩先生并未理会。直到7月24日,才和武昌区医调委联系。医调委彭主任、杨副主任接手了这一难事。

  杨副主任昨日介绍,在其他努力无果后,他们只有一条路:直接协调医患双方。

  他们劝韩先生,逝者5年不能入土,外人想着都难受,何况亲人。把这一页翻过去,人生不能陷在这里。他们又找到医院,在补偿数额与患者家属之间尽量协商,早日妥善解决。

  今年初,韩先生初步同意医院的补偿数额,但夏女士的父母又不同意。医调委没有气馁,从法律角度帮助家属分析补偿的合理额度。彭主任说,“每场调解完,一瓶矿泉水肯定喝光”。

  直到4月上旬,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院方补偿逝者亲属30万元,并不再收取遗体保存费用。

  4月12日,夏女士的遗体安葬。

  在遇到医患纠纷时如何做医疗调解

  3、处理医患纠纷新渠道

  过去,在医患纠纷无法和解时,除了打官司,很多患者不得不求助“医闹”。如今,处理医患纠纷有了新渠道——第三方医疗调解。

  国家五部委出台《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三个渠道:从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来畅通投诉渠道,到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再到启用诉讼程序。

  据了解,在各区建立了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医调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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