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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大律师网 2022-07-20    人已阅读
导读:分户口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有结婚分户或者居住地等原因。那么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分户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呢?这些都是大家比较想了解的内容,对此跟着大律师网小编往下了解看看吧。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根据分户的理由而决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一般都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分户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一)分户办户口本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二)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2022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大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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