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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大律师网 2022-08-27    人已阅读
导读:当在执行刑罚的罪犯出现疾病的时候,如果病情无法监狱中得到医治,在得到相应机关的批准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的待在监狱中,而是到医院中进行医治。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属于人道主义的体现。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保外就医的罪犯,如果在这段期间又犯罪的,将会继续的给予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可以自由活动吗?

  处于保外就医期间的犯罪人员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如果要想外出,需要由所在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日常考察,并且在这期间需要遵纪守法,以免被取消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四条: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劳改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派出干警考察的,应当与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联系并与罪犯本人、取保人见面函考察的,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保外就医期间算不算刑期?

  即便在保外就医期间依然算刑期的,因为对于罪犯而言,本来应该在监狱服刑,但由于具有特殊情况,申请了保外就医,从而将服刑的场所转移到了监狱外,这期间依然还是在服刑的,因此是算刑期的。

  以上就是关于保外就医期间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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